1.租借金額未含5%營業稅。
2.本會會議室桌椅數量以標準容量為限。
(1) 免費提供基本配備:無線麥克風2支、投影機1台、主講桌1座、接待桌1桌、資訊看板1個、海報架(直)1支,白板筆。電腦及其它文具用品承租人需自備;公會不提供飲水,請自備。
(2) 基本配備若不需使用不得退費,亦不得替換;已確定租用之設備臨時退租不予退費。
(3) 非經本會同意,所有影音視聽設備均不得自備。
3. 租金計算方式如下:
4.逾時使用未達1小時者,按該時段定價四分之一計收逾時租金,超過1小時未滿3小時者,以整時段租金計價。
5.會場內除礦泉水外,禁止攜入飲料及食物,如有例外情形,需事先報準,並依下列規定辦理:
(1) 本會不提供會議茶點,由承租者自行訂購。
(2) 會議室內使用餐盒或餐點:需繳交場地費之5%作為清潔費。
(3) 會議室內舉辦餐宴(外燴)活動:須於會議室現有之地毯上另鋪設一層地毯以保護現有地毯,並須繳交場地費之5%作為清潔費,禁止使用明火。
6.會場內設置系統裝潢、木座等裝潢物,須於下方鋪設地毯,若經發現未鋪設除將加收5%場地費外,並禁止施工;若造成現有地毯毀損,須將場地恢復原狀後返還。
7.會議室內禁止搭設隔板、木作等裝潢物,天花板限定懸掛珍珠板、紅布條等輕型材質裝置,會議室牆面禁止使用釘槍等破壞性器材施作,地板載重限制每平方公尺900公斤。
8.裝潢廢棄物需由裝潢商或主辦單位自行清除,如未清除乾淨,將由館方清潔合約商報價予主辦單位,收取廢棄物清運費。
9.會議室內現有消防設備、空調、電源、影音設備系統等開關或接頭,禁止遮蔽、移動,並保留適當通道確保工作人員可進出操作該設備開關。提供飲影印機,A4一張單面新台幣一元。
10.每一間會議室內現有插座電量為110伏特,1500瓦。
11.繳款辦法:
(1) 場租: 檔期確認即須繳交。
(2) 設備租金及其他使用費,最遲於活動舉辦日之前3個工作天全部付清;臨時追加項目之費用,應於活動結束前結清。
12.若有任何需求,請與傳銷公會聯絡,電話:(02)2718-6227,Email:info@twamlm.org.tw,謝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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